Workflow
传智教育: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4年9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 且执行有效;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 没有因证券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