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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董事、监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NJ TEL-BNJ TEL-B(SZ:200468)2024-04-18 12:02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 (经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 第十六条 公司如通过章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规定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 转让条件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申报。 第十二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 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 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 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 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 该事实发生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