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