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与预留授予相关 事项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30058-00003 号 1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口头及书面陈述。 2.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 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致: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惠州亿 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