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 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系公司基于所面对外部环境及当前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 的综合考虑,本次调整能够进一步稳定及激励公司内部核心员工,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力,有效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公司长远 良好发展,且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