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 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标的责任感、使命感,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 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