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也已成就。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