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四)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第一部分 《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 4 | | --- | | 一、问题 2 4 | | 第二部分 补充期间相关事项的更新情况 9 | | 一、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 |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17 | | 三、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7 | | 四、发行人的业务 19 | | 五、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9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0 | | 七、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53 | | 八、发行人的章程制定及修改 55 | | 九、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56 | |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57 | | 十一、发行人的税务 58 | | 十二、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60 | | 十三、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61 | | 十四、对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64 | 北京德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