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100033 1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40504-00001 号 2.本所及经办律师声明,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所及经办律师均不 持有亿纬锂能的股份,与亿纬锂能之间亦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所律师公正履行职责 的其他关系。 3.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 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致: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惠州亿纬锂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纬锂能")的委托,作为公司第六期限制 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