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华泰联合证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 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子公司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爱尔英 智")的经营发展需要,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 定向北京亮视医院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亮视")租赁其位于朝阳区 东三环南路 15 号 1 层 1-2 等【333】套房屋,作为北京爱尔英智的医疗用房。以 上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30,530.52 平方米。北京亮视为公司控股股东爱尔医疗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投资")的全资孙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