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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涛、许泽权、何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3号
DINGLICOMMDINGLICOMM(SZ:300050)2024-01-26 05:42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现 场 检 查 规 则 》 ( 证 监 会 公 告 〔2022〕21 号)等规定,我局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鼎利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 存在以下问题: 2021 年,世纪鼎利与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长江学 院)、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长春职院)合作办学业务 均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对长江学院和长春职院合作办学项目 进行减值测试,导致 2021 年少计提减值准备 3,440.21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49%。上述情形不符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 1 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 第五项、第六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李涛作为公司董事长,许泽权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何旋作 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 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分别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183 号 关于对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涛、 许泽权、何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珠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