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 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基本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作为董事,在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 冲突时,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四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 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 1 董事会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