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和公司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湖 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一) 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 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