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