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子公司管理制度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控制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1、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或派出董事 占其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席位的子公司; 3、持有其股权在50%(含)以下,但在其董事会占半数以上董事席位,或根据 相关协议规定拥有其实际控制权,有权委派或更换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即最终 可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4、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且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及各分 支机构、事业部的管理控制,建立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 源及投资运作等方面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