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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 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