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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1月)

| 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情况向银行等机构融资借款的金额为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 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之间发生的任何关联交易均应提 | | --- | --- | |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单项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的 20%。 | (四)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提供财务资助的权限为: | | (五)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资产抵押的权限为: | 审议批准除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行为之外的其他提供财务资 | | 由于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董事会可以运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 | 助行为。 | | 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且单项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资 | | 20%资产进行抵押。 | 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 | | (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提供担保的权限为: | 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