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