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 职责是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依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 和评价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