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 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 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 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