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公司内控制度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 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对监管机 构、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