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规定,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按照自愿、公允、公平、公正 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 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提供借款展期有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 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