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2月)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公司总裁应当向独立董事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 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 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1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 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 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