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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XDFHXDF(SZ:300081)2023-08-21 14:18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