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恒信东方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