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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HAIMOHAIMO(SZ:300084)2024-05-17 11:21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 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提议人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 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1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 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会议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