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 等事项》(以下简称"《第 14 号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4-048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专项自 查报告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2024 年 7 月 8 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 请人")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2024)甘 09 破申 1 号、(2024)甘 09 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