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华伍股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年4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华 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 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