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华伍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 1 页 共 8 页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理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