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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华伍股份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 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 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 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介机构有关人员;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 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 第 1 页 共 7 页 第8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