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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伍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7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华伍股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8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 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 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9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 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10条 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