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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伍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1 页 共 4 页 第1条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 意见。 (1)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 负责内部审计与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之间的 沟通; (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 组织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