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新开源 独立董事制度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爱新 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本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