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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源: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300109NKY(300109)2023-12-04 10:28

新开源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