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功能,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 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