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1 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二)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超 过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未超过 50%但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