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如有)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