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证券事务部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委任他人作为印章主 保管人和副保管人负责日常使用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 可以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