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核查,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实施的,这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 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 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 过一年。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