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晨光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喀什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喀什蛋白")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 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 案名单,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365000529,发证日期:2023 年 11 月 9 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喀什蛋白需按程序到主管税 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5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公告》(2012 年 12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喀什蛋白企 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喀什蛋白 2023 年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了 纳税申报,本次子公司通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