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中原证券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晨光 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物"、"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晨光生物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3,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000 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 承销、保荐佣金共计人民币 10,698,113.20 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将款项 619,301,886.80 元划入公司在中国农业 银行曲周县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审计及验资 费、律师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