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居宝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09 号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6 月 28 日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张波、吴若顺: 2024 年 1 月 30 日,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 润)-1,950 万元至-1,300 万元。4 月 17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4,683 万元;4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显示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3,918.47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 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6.2.1 条的规定。你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张波,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若顺未勤勉 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 1 第 1.4 条、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