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有效履行公司经营班子职责, 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在公司日常运营中的贯彻执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置副总 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可以设置常务副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含常 务副总经理、下同)和财务总监: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财务总监,但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