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0月制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制订)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召开公司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