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监事会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