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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评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