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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