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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交易所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