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9月)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通 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