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建 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二章 沟通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独立董事进行全面汇报,汇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